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2月3日
目 录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中国科协的地方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区各族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要求,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发展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群众组织,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自治区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主要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协章程》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规定,职责如下:
1、 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2、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
3、 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5、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
6、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7、 组织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8、 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培育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9、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10、评选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青年科技奖、创新争先科普创新工作者,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举荐人才;
11、开展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农牧民、城镇劳动者、青少年、公务员科技培训工作;
12、 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1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和自治区《深化政府职能分工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内蒙古科协及所属学会试点承接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开展试点推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制度、机制和模式,积累改革经验。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协加强对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科协系统信息化、组织网络化、学会治理现代化,强化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开放性、枢纽性、平台型建设,认真履职“四个服务”,建设成为自治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的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协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包括:科协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科协本级为正厅级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方式为全额拨款。编制为41人,在职职工41人,离退休47人,需补助遗属1人。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三家事业单位,内蒙古科技馆、内蒙古科技信息传播服务保障中心、内蒙古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方式全额拨款。编制数合计为122人,在职职工111,离退休66人,需补助遗属2人。
(二)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内蒙古科学技术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信息传播服务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内蒙古科协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扎实做好“四服务”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落实工作,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搞好学习培训工作,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把握“六个坚持”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面向科协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轮训,举办培训班40期以上,线上线下培训科协系统党员干部和科技工作者2万人次以上。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聚焦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引导科协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从中汲取奋进力量。(牵头部门单位:组人部、学会部、机关党委、科创中心;配合部门单位:办公室)
2.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科学大师舞台剧展演活动,全年开展巡讲活动30场次以上,受众达到2万人次以上;扎实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科学家精神主题展览、展示、展映活动,推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组人部、宣联部;配合部门单位:学会部、科创中心)
3.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科协机关党建示范作用,着力深化“北疆模范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最强党支部”等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学会党的建设,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大力推进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党建活动开展经常化、党建工作实效化,真正形成以党建带学会组织建设、以学会组织建设促党建的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继续完善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科协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网络宣传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科协系统内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各统战对象的统计摸底和培训工作。(牵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学会部、宣联部;配合部门单位:办公室、组人部、科普部、科技馆、信传中心、科创中心)
4.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宣传,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与科普传播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技志愿服务、青少年科技教育相结合。(牵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宣联部;配合部门单位:组人部、科普部、学会部、科技馆、信传中心、科创中心)
二、广泛建家交友,扎实服务科技工作者,着力打造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5.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深入开展“建家交友”活动,把各级科协机关、科技场馆、科普专家团队建设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与广大科技工作者广交朋友,为他们学习培训、学术研讨、成果交流等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落实科协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制度;认真听取和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互联网+科技工作者”行动,依托互联网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线上专家库,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施展才华、实现价值搭建舞台。(牵头部门单位:学会部、办公室、信传中心)
6.做好科学决策咨询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战略,围绕科技发展方向,围绕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依托学会、学会联合体和高校、企业科协等,吸纳优秀科技工作者组建一批决策咨询专家团队,不断提升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依托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智库“选题库”“成果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强化成果汇总研究和总结提炼,力争多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建议,着力构建具有科协特色的智库体系。扎实做好《科技工作者建议》编报工作,提炼学术成果,形成一批优秀建议。(牵头部门单位:学会部)
7.搭建人才培育和引进平台。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同志关于科协做好人才工作的指示。自治区科协将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青年人才引进渠道,柔性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25人以上、团队3个以上;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科技小院”,柔性引进院士、专家15人以上,培养研究生30人以上;拓宽本土高端人才培养渠道,扎实做好院士候选人人选培养工作,推荐国家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青年女科学家奖、未来女科学家奖、青年科技奖、创新争先奖等候选人15人以上;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活动,评选表彰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80名,遴选“内蒙古最美科技工作者”20人;拓宽基层实用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开展农牧民和产业工人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普及活动,培养高素质新型职业农牧民、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牵头部门单位:组人部、学会部;配合部门单位:宣联部、科创中心)
三、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
8.搭建好科学研究平台。坚持“四个面向”,扎实开展专家研讨、科技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经常性开展线上学术论坛、沙龙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200场次以上,切实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提升学术交流质量,办好“第十八届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等学术品牌活动,开展优秀科技论文评选表彰。健全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持续深化与港澳的科技人文交流,稳妥做好对台科技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境外)科技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中国科协、全国学会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重要活动在我区举办,助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牵头部门单位:学会部、宣联部)
9.搭建好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平台。围绕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在乳业、稀土新材料、碳基新材料、新能源、种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新建、吸纳5个以上自治区级学会,组织20家以上区直学会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坚持以创新先锋号、先锋岗命名为载体,在高校、企业科协和学会继续开展“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普及,扎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主题活动,推出一批成果突出、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岗位;深入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举办科技成果推介会、对接会、创新创业、技术路演等活动200场次以上;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内蒙古行、海智专家内蒙古行活动,围绕重点产业,以问题为导向,问诊把脉,解决科技瓶颈问题。积极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工作,以我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为重点,着力打造“科创中国”服务品牌,建立一批产业服务团、学会服务站、学会服务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学研协同组织,众创空间和企业研发中心;引导500多家以上企业入驻“科创中国”科技经济融通平台,通过平台对接项目100项以上。(牵头部门单位:学会部、巴彦淖尔市科协、包头市科协、呼伦贝尔市科协;配合部门单位:科普部、宣联部、科创中心)
10.搭建农牧业科技服务平台。持续深入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旗县行”活动,经常性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等,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团,再打造一批新型职业农牧民示范实训基地,助力建设生活富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着力深化“县会协作”,引导学会根据乡村振兴重点旗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农牧民需求,“一对一”“点对点”“手把手”进行技术指导,助推我区农村牧区产业兴旺;大力建设“科技小院”,深入推广科技小院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新建“科技小院”21个,力争全区“科技小院”数量达到70个以上,不断提升科技小院的社会影响力。(牵头部门单位:学会部;配合部门单位:科普部、机关党委、科创中心、科技馆)
四、深化科学普及工作,高质量实施公民科学素质纲要,努力推动我区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
11.加强科普服务社会化建设。健全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在推进工作开展协同、任务落实协同、工作考评协同上持续用力,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围绕“五大重点人群”需求,持续开展好五个专项提升行动,切实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合力。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奋力开创全域科普工作新局面,积极联合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科技教育、科普传播和科技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科普示范县和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着力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配合部门单位:科技馆、科创中心)
12.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科技场馆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建设旗县以上科技馆,统筹抓好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社区科技馆、农村牧区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和科普大篷车配备;积极发挥“科普+旅游”“科普+文化”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实体流动互补,科技、文化、旅游相融合的现代科普设施服务体系;实现除市辖区以外的旗县科技馆基本投入使用,全区社区科技馆达到40个、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达到50个、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323个、自治区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达到80个。(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配合部门单位:科技馆、科创中心)
13.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科学家精神宣讲团、科普专家团、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四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吸纳、扩大队伍规模,着力打造遍布乡村社区、工矿企业、大中小学校、机关单位,成员广泛、服务能力较强的科技志愿者队伍,2023年“四支队伍”人数分别达到65人、3300人、17万人、71.6万人。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经常性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志愿者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科普工作队伍。(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配合部门单位:组人部)
14.加强科普品牌活动开展。精心组织开展科普传播活动。深入开展“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三下乡”、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普品牌活动。精心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研究制定青少年科技教育规划,经常性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院士专家行”、科普大讲堂、科普进校园、馆校结合等科技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技发明制作、科学探究、实景体验活动,开展中学生“英才计划”和内蒙古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精心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农牧民劳动技能的提升,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活动;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扎实开展教育引导和医疗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活动;围绕农牧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持续开展科普进乡村活动,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出科协组织的应有贡献。(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配合部门单位:学会部、科技馆、科创中心)
15.加强“智慧科协”建设。大力推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实现各类科普资源平台交互对接,不断加大“科普中国”内蒙古、科普内蒙古、4K数字电视科普内蒙古、“云上科普”内蒙古“四个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推送科普信息、音视频等3500万篇(条)次以上;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大力推送科普信息,经常性组织开展科普讲座、知识竞答等线上活动,把科普知识送到千家万户;畅通专家和群众线上联系渠道,引导科技工作者依托“四个平台”扎实开展线上技术指导、答疑解惑等科技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实现价值提供舞台;持续加强线上科普产品创作,创作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科普栏目、节目和音视频,不断拓宽线上科普传播渠道。(牵头部门单位:科普部;配合部门单位:信传中心)
五、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激发组织活力,进一步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能量
16.巩固深化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特别是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重点推动在科技领军企业建立科协,强化对企业科技人员的联系服务,加强面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组织覆盖,2023年新建园区、企业科协700个,新建基层科协组织达到4300个以上。认真做好规范换届工作,按章程要求,按时限、按程序换届,通过换届实现新老交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建强队伍;深入研究兼职副主席、常委参与工作决策、承担研究课题、参加会议活动等办法,落实好兼职副主席驻会制度。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任务落实、工作激励“三个机制”,通过召开片会、推进会等推进工作,进一步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典型选树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基层科协组织都行动起来,扎扎实实的发挥作用。(牵头部门单位:组人部;配合部门单位:学会部)
17.深入抓好“三长”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三长”配备工作。重点抓好苏木乡镇(街道)科协“三长”配备工作,2023年“三长”进入各级科协兼职达到3500人以上,全区科协专兼职干部达到12500人以上。健全完善“组织+业务+人才”赋能机制。全面深化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三长”建“三会”(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领域的学术团体)、领“三队”(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领域科技志愿服务队伍),进驻“两中心”(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充分发挥“三长”所在机构科技人员集中、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大力组织开展医疗健康、青少年科技教育、农牧业技术推广普及等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巩固拓展“三长”配备工作成果。(牵头部门单位:组人部、科普部)
18.抓好信息宣传工作。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下发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加强与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合作力度,在刊发、播报稿件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科协工作动态和科技工作者建议40篇以上;向中国科协报送工作信息500篇以上,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发布各类宣传稿件200篇以上。组织开展走基层采访活动,积极宣传科技界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统筹工作宣传和科普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提升科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牵头部门单位:办公室、宣联部、信传中心)
收入预算943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53.28万元,增长13.93%,增加主要一是2023年度申报预算时,基本户承接的项目等预估预算申报其他收入135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499.55万元,三是因疫情等因素2023年结转数比上年增加265.87万元。
支出预算943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53.28万元,增长13.93%,增加主要一是2023年度申报预算时,基本户承接的项目等预估预算申报其他收入135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499.55万元,三是因疫情等因素2023年结转数比上年增加265.87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43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7.39万元,占比93.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35万元,占比1.43%;上年结转结余432.37万元,占比4.5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43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39万元,占比32.09%;项目支出6407.37万元,占比67.9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建好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教育基地或科技场馆,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基层科协组织科技社团和科技类行业协会、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和院士专家、“草原英才”及其他高端型科技人才面向经济主战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助力当地经济转型、科技发展、乡村振兴,开展科学普及,有效提升农牧民、城镇劳动者、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深入广泛开展科普工作,抓好全国“科普日”系列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院士专家草原行”、“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科创中国”工作、“科技小院”、“科普大篷车”等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主题科普活动。继续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自然科学学术年会,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评选院士内蒙古候选人、评选表彰宣传全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加大科技人才举荐培养力度。加大科协系统宣传资源整合力度,培育打造一批科技工作者认可、社会广泛关注的科普宣传品牌。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拓展对外民间交流渠道,重点加强同俄蒙民间科技社团的联系,开展港澳台的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支出。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均为9299.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6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2.37万元。相比上年增加1018.2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增加科学技术支出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其他支出增加82.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4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6.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学普及学术交流活动、实施科普信息化、学会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建设项目,提升自治区公民科学素质,推进自治区科技进步,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66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81万元,增加13.79%。变动原因:2023年度科协在职人员增加,对应相关社保缴费及福利增加。
(2)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年初预算382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0万元,增加12.02%。变动原因:根据科普实际需要核定的科普经费增加。
(3)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年初预算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2万元,减少1.3%。变动原因:科创中心减少结转0.42万元。
(4)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年初预算347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4.19万元,增加12.42%。变动原因:内蒙古科学技术馆有新增人员,。
(5)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年初预算35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44万元,增加21.15%。变动原因:内蒙古信息传播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变动,支出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为54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7.76万元,增长36.97%。主要用于科协本级离休人员经费,科协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社保以外的津贴部分,科协本级和所属事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存。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草原英才”项目引进人才分配科协1名,连续发放补助。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5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39.61%。变动原因:科协本级退休人员增加,科协本级离休人员经费,科协本级退休人员社保以外的津贴部分增多。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10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16万元,增长87.67%。变动原因:科协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社保以外的津贴部分增多。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22.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81万元,增长22.43%。变动原因:科协部门养老保险缴存增多。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1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22.43%。变动原因:科协部门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缴存增多。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6%。变动原因:科协本级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增加。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4万元,减少85.89%。变动原因:残保金缴费列入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8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3万元。主要用于科协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万元,增加13.38%。变动原因:科协本级医疗缴费增多。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6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4万元,增加9.88%。变动原因:科协所属事业单位医疗基数上涨,缴费金额增多。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8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22万元,增加10.37%。变动原因:科协部门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多。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加10.75%。变动原因:科协部门大额医疗及工伤保险等社保缴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2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11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22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11万元,增加54.8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科协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027.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7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6.47万元、津贴补贴530.72万元、奖金209.94万元、绩效工资33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5万元、住房公积金220.57万元、离休费14.43万元、退休费190.97万元、生活补助5.8万元。
2.公用经费248.3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万元、办公费1.34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9万元、取暖费28.784万元、培训费11.2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9.07万元、福利费4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96万元。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和。
我部门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2万元,减少0.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科协本级2023年计划疫情封控结束后进行一带一路中俄蒙国际科技交流等活动,促进国际间科技合作等事宜,因公出国(境)预算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科协本级因公出国(境)预算12万元和2022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6.5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3万元,增长244.83%。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总量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减少0.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91.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科协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减少0.8%,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91.65%。预算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和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压减了公车运维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包括14个项目,包括:2023年“草原英才”专项资金、基本户承接中国科协等项目、物业费、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等经费、科普普及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等经费、科普活动经费、全区流动科普设施业务能力培训及运行维护项目、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内蒙古赛区、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科技馆运行维护费、《身边科学》杂志补助、内蒙古科协信息化及蒙汉文科普资源库建设、全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经费、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经费;预算总金额6407.37万元,其中:本年拨款584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32.3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135万元。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36万元,比上年增加37.74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数增加,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经费核定数增加。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906.10万元。
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科协部门固定资产(原值)41983.09万元,无形资产 1374.91万元。单价 50.0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151台(套),单价 100.0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0台(套)。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离退休干部生活用车1辆、正厅级实物保障用车2辆;参加车改的事业单位保留一般性公务车辆7辆,科普大篷车1辆。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公开绩效目标1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07.3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批复资金的100%。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2060701机构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十、2060703青少年科技活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支出。
二十一、2060705科技馆站(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备注:按照预算公开相关要求,预算公开数据单位为万元,在编制预算时,填报数据为元,因此公开表数据小数点后第二位可能存在四舍五入后尾差。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玉鹏 联系电话:6290015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