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区直学会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

各区直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内蒙古科协系统网站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条款“一个月不更新网站信息的予以警告,两个月不更新的进行通报,三个月不更新网站信息的,责令退出网站群”的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近期,我中心组织对28家学会、协会、研究会网站信息(2023年12月15日-3月15日)更新情况再次进行了检查。经统计,内蒙古细胞生物学会、内蒙古实验动物学会、内蒙古化工学会、内蒙古解剖学会、内蒙古康复治疗学会等9家学会、协会、研究会网站信息3个月未更新(详见附件)。

附件:区直学会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统计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信息传播服务保障中心

202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 韩乌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