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点燃科普星星之火”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科普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在青少年群体中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内蒙古科协决定于 2024年4月启动“点燃科普星星之火”科普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燃科普星星之火

二、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5月30日

录制时间:2024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内蒙古科协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信息传播服务保障中心

四、参与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范围内青少年,8周岁到14周岁,热爱科学,普通话标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活动内容

结合科技前沿热点话题,组织动员我区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录制科普短视频的方式,弘扬科学家精神,讲述科学知识,并在内蒙古科协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云上科普”平台发布宣传。活动结束后,为参与的青少年颁发社会实践活动证书。

六、参与方式

报名渠道:内蒙古科协官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云上科普”平台。

报名规则:参与人员需提交参与人身份信息、监护人身份信息;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视频(视频画质1080×1920以上)。活动名额为50人,将按照时间顺序排序,报满为止。如果参与人在报名后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活动名额,将按照时间顺序进行顺延,以确保活动名额的公平分配。

注意事项:录制视频前,法定监护人须认真审阅并填写视频录制同意书。主办方承诺将对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予以保密,但可能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参与人员的姓名、肖像、视频材料等。凡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在本次活动中拥有参与人的肖像权,被授权单位可将相关素材用于媒体宣传推广及公益性网络传播。

视频录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 韩乌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