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科普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

自治区科协各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2025年度科普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科普赋能乡村振兴项目设3类子项目,分别为科普传播类项目、技术指导类项目和产业服务类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自治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全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具有科普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自治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熟悉各旗县(市县区)产业情况,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具有良好的科普资源。

6.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内蒙古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近三年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4)承担同类或相关项目,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验收未通过或未按期结项的。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科普传播类项目

1.项目说明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为出发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科普传播活动。

2.项目要求

(1)确保体现科普性、通俗性、实用性的高效传播效果。

(2)围绕农牧业生产、卫生健康、防灾减灾、数字素养、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节水行动等内容,开展讲座、培训、义诊等多种形式的科普传播活动。

(3)对接1-2个旗县科协实施项目。

3.项目成果

开展科普传播活动不少于10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次,鼓励采用现场结合线上的方式开展。

总结科普传播成效和经验,提交开展活动清单、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2个以上典型案例。

项目经费:10万元

结项期限:2026年5月31日

(二)技术指导类项目

1.项目说明

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围绕农牧业、特色产业、医疗卫生等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培训。

2.项目要求

(1)便于大众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实用技术指导。

(2)与旗县科协需求精准对接,开展咨询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培育技术人才。

(3)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技术骨干培训农牧民带头人、基层技术人员。

(4)对接2个及以上旗县科协实施项目。

3.项目成果

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不少于10场次;开展农牧民带头人、基层技术人员技术培训不少于300人次;解决技术、行业难题不少于10项。

总结技术指导成效和经验,提交开展活动、解决技术难题的清单和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2个以上典型案例。

项目经费:25万元

结项期限:2026年5月31日

(三)产业服务类项目

1.项目说明

围绕旗县(区)重点产业,组织相关领域科研团队、服务团队等创新资源下沉落地服务,包括农牧业、工业、信息技术、环保、医疗等领域的创新成果,开展项目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

2.项目要求

(1)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对接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2)将科研成果与产业实践紧密结合,提供产业技术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流对接、产业规划咨询、企业技术诊断、难题联合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签约落地等。鼓励有能力的项目承担单位,将解决方案在有相同需求的其他地区进行推广。

(3)对接2个及以上旗县科协实施项目。

3.项目成果

(1)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40人次。提交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2个以上典型案例。      

(2)挖掘凝练不少于10项高质量产业服务需求、解决方案、已解决的问题难题清单,确保问题难题的解决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完成2项以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3)提交实现成果转化的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开发、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复印件以及被服务方出具的问题难题解决情况满意度评价报告。

项目经费:40万元

结项周期:2026年5月31日(涉及到农牧产业服务类项目2026年5月提交中期报告,10月底结项。)

四、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

1.申报承担单位应具备项目要求的组织实施条件,有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申报承担单位须承诺并确保按照自治区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经费,项目成果不作为其他财政经费支持项目的成果。

2.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3.项目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项目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自治区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5.项目完成成效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评审重要依据。

(二)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内蒙古科协科普部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终期验收。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科协科普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和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s://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下载填写。

(二)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装订后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送至内蒙古科协科普部,并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同步报送nmgkxkpb@163.com(邮件主题名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六、其他事宜

(一)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内蒙古科协官网公布。

(二)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内蒙古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拨付给承担单位。同时,入选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旗县科协签订科普宣传服务供需对接协议或产业共性技术问题(产业发展难题)供需对接协议。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蔚 瑛

联系电话:0471-6936084

邮箱:nmgkxkpb@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504室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1.科普传播类项目申报书 .doc

2.技术指导类项目申报书.doc

3.产业服务类项目申报书.doc 

 

 

 

 

责任编辑: 赵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