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报送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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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并通过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的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武利民(工作单位:内蒙古大学),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

闫斌啸(工作单位:五原县科学技术协会),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471-6936118;传真电话:0471-6290014

来信请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5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 赵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