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学会学术引领创新能力,打造品牌化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平台,内蒙古科协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范围
申报单位范围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项目资助类型
学术交流项目要重点围绕学科发展的战略行、前瞻性、基础性问题和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以及复杂的科学问题实施,能够反映当代科技前沿领域及学科发展趋势,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提高,分为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区域性学术会议三个学术交流项目类型。
三、项目资助额度
2023年度学术交流项目遴选采用“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项目资助额度根据申报学术交流项目内容、规模和水平而定,每项资助2-4万元。如所申报的学术交流项目出版论文集或者能够达到为举办地或相关单位建言献策,并形成《科技工作者建议》报告的社会效益,可视学术活动取得的效果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四、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三)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学会受处罚期间不得申报;
(四)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单位下载内蒙古科协2023度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书,将填写好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同时将申报书PDF版发送至学会部邮箱nmgkxxhb@163.com;
(二)填写《内蒙古科协2023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书》时,要做到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三)财政经费补助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
联系人:高婷婷 朱淑媛
电 话:6936087 6936252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