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持续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服务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科技咨询中的重要作用,内蒙古科协继续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学术交流活动品牌影响力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度、认可度高。学会主办学术期刊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原创高水平成果首发多。汇集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各类资源,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有效服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二)提升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学会集合专家智慧,组建智库服务团,开展立法咨询、专业报告、政策解读等。科技工作者建议、行业报告等采纳率高。积极开展技术标准、规范研制发布,得到行业社会和政府部门认可采纳。科普工作体系健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专业化水平高,着力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三)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建有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之家,具备完整会员库,会员服务机构及制度完备。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选树宣传学会优秀典型。搭建各级各类、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特别是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服务的平台和项目。
(四)提升学会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党建强会,建设“五强党支部”。创建符合科技社团特点、面向基层一线的党建强会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拥有高质量、专职化运营团队。资金筹集和运营能力高,获得政府部门专项支持力度较大,提供服务收入占比较高,可持续竞争力较强。
二、项目类别
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要瞄准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重大需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科技工作者为核心,以学会为载体,持续打造优秀科技社团,引领带动科协组织整体发展,激发广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与激情,为加快建设创新性国家贡献力量,项目设置科技创新示范、科学普及示范、决策咨询示范三个重点专项和一个普通专项,其中,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围绕科创中国建设、科技经济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实施;科学普及专项重点围绕促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与传播,开展科普创作等方面实施;决策咨询专项重点围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科技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实施;重点专项旨在支持各学会开展特色和品牌活动,促进学会勇于和善于改革创新,凸显示范效应。在经费支持方面,重点专项资助额度高于普通专项。
三、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每个学会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类别;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取消申报资格:
(一)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二)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
(三)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凡未按时换届的学会,换届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会;
(五)未通过上年度项目验收的学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二)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关于申报2024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及附件《2024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书》,按照通知要求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
(四)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一式3份,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视为未报。
(五)财政经费补助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
(联系人:朱淑媛;联系电话:6936252;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 )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