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2035行动计划纲要》,引导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发展方向,持续增强自身学术组织力、人才凝聚力、创新引领力和专业影响力,培育一批自治区级有较强示范性和辐射性的高水平现代科技社团组织,内蒙古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设置重点示范类、决策咨询类、能力建设类3个项目:
(一)重点示范类
对标国家科技战略部署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突出使命担当和服务绩效,持续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组织动员力和创新发展力的引领性、标志性学会,全面升级学会特色品牌,凸显示范效应。
1.科创示范类。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和“六个行动”,重点培育一批与自治区产业布局密切相关,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融通的学会,激发广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的活力与激情,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2.学术示范类。立足学科前沿,以构建开放、协同、创新的学术共同体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学术引领力与社会服务能力的示范性学术组织。通过整合跨领域资源,推动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和期刊培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科普示范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有效实施,持续完善科普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科普工作者队伍,增强重点人群科普供给,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助力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
4.党建示范类。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工作,把握新时代学会组织的历史地位和使命担当,传递党的声音、宣传党的政策,引领科技工作者坚定对党领导的新型举国体制的自信、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信心。探索科技社团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开展党日活动和志愿服务,打造符合科技社团特点的党建强会品牌,发挥好学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决策咨询类
围绕科技社团组织、科技人才、创新生态、科学普及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科技咨询、分析评价、行业领域发展研究等,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助力科技“突围”工程实施。
(三)能力建设类
旨在扶持一批基础相对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够,但符合发展趋势又具备内生动力、发展意愿强烈、能够积极创造条件解决问题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学会,助力学会在组织建设、会员凝聚、社会公信、服务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组织方式
1.项目采取集中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组织实施,所有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并公示后立项实施,并于年底进行结题验收。
2.立项后,拨付80%的项目经费,后期根据日常监督和项目绩效验收确定剩余经费的拨付额度。
3.需建立项目运行档案,切实加强过程跟进和指导,推动所属项目有效实施,确保年底如期结题并取得成果。在实施期内留存项目资料及佐证,确保项目规范有效运行。
三、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原则上每个学会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类别。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取消申报资格:
(一)学会党组织软弱涣散;
(二)学会履职不力,内部治理不规范、活力不足,长期不参加内蒙古科协会议和活动;
(三)凡未按时换届的学会,换届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会;
(四)未通过2024年度项目验收的学会;
(五)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需附近两年年检合格复印件);
(六)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权责;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
(三)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
(四)原则上要求项目于2025年11月30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及附件《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按照通知要求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请将电子版(word及pdf各一份)以光盘形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4月8日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宪;联系电话:693625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 )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