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区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善科普阵地体系,服务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自治区科协将组织实施科普教育基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属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或其所属法人单位;202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或其所属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自治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申报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内蒙古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内蒙古科协有关项目的。
6.申报单位应常态化开展科普工作,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被公众认可,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具备为中小学生、大学生和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普服务能力。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内容
申报此项目的科普教育基地应结合自身优势,在已有的科学教育、科学讲堂、科技实践等活动基础上,拓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功能,激活各类优质资源,打造出具有社会效果好、自身辨识度高、内涵丰富的科普品牌活动,进一步提升科普基地服务效能。项目主要任务如下。
1.科普品牌建设
(1)支持已有科普品牌活动建设,结合基地专业领域,为相关学科、行业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普服务平台;
(2)组织科普工作人员、科普专家走进社区开展科普服务。以“基地+社区”就近结对等方式开展社区科普服务工作;
(3)以“基地+”的方式开展品牌活动,与当地中小学、高校、科技场馆等单位联合,为学校青少年校外科学实践提供服务,为高校大学生、研究生社会实践提供服务。
2.品牌活动推广
(1)将品牌活动与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结合,充分体现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2)创编品牌活动宣传图文、视频,并通过各类主流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基地活动。
三、项目成果
1.可分不同形式,不同批次联合开展活动,累计合作单位不少于12个,开展科普线下活动不少于12场次,累计线下科普活动受众人数不少于20000人次;
2.完成科普品牌宣传视频1个,时长不少于5分钟;
3.开展项目梳理和总结交流,提交开展活动清单、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2个以上典型案例。
经费额度:1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申报承担单位应具备项目要求的组织实施条件,有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申报承担单位须承诺并确保按照自治区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经费,项目成果不作为其他财政经费支持项目的成果;
2.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项目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自治区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5.项目完成成效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评审重要依据。
(二)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自治区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成员单位、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科学技术协会以及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等单位。
(二)申报材料为自治区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及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录内蒙古科协网站(https://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推荐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由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内蒙古科协科普部,并将申报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同步报送nmgkxkpb@163.com(主题应注明申报单位+基地名称)。
(三)申报期限截止到2025年7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内蒙古科协网站公布。
(四)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自治区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自治区科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蔚 瑛
联系电话:0471-6936084
邮箱:nmgkxkpb@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504室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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