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内蒙古科协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议审议和公示,决定对39个学会能力提升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现将入选名单印发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一、相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项目入选通知后,按要求与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签订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各单位要及早启动部署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执行推进,务必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等因素支出预算经费,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
(二)项目资助经费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
效评价工作规范》进行财务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立项后,拨付80%的项目经费,后期根据日常监督和项目绩效验收确定剩余经费的拨付额度。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接受相关审计和绩效评估。
(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主题、内容进度、绩效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对外发布的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主题内容、主讲嘉宾、宣传报道稿等须事先报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审核备案。举办涉外学术交流活动需按照自治区外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二、开具税务发票
付款单位全称: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纳税人识别号:13150000011515042C;
发票项目名称:现代服务--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经费(如字符太长,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三、报送方式
请各承担单位填写《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合同书》,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内容规范、绩效明确,于2025年6月23日之前将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发票(一式一份,具体金额见附件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起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
附件:1.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入选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石宪;联系电话:693625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