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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2 11:22:24
点击量:1058
来源: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各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动员支持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区直学会”)以及盟市科协组织、高校院所聚合科技资源,围绕产业发展、技术挖掘、成果转化等开展科技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内蒙古科协决定组织实施“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科技服务项目”)并予以择优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方向

聚焦内蒙古重点产业布局,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园区企业一线,开展产业“全链条扫描”,重点剖析产业链的核心环节短板,提出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对策建议。依托“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积极桥接国家级学会的优质人才资源要素,组建“1+N”开放式服务团(1个首席专家领衔+N个细分领域专家),在园区企业开展需求挖掘、技术问诊、成果发布、成果匹配、对接撮合、人才培育、政策指导等定制化科技服务,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互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二)实施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以下内容:

1.充分发挥总部桥接作用,与盟市科协建立“双负责人”制度(盟市科协1名分管领导参与项目团队),引导至少5家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总部平台发布有效技术需求和可落地转化的技术成果。

2.按企业所需精准匹配专家,组建开放式服务团,形成服务合同,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服务不少于2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科技类企业。

3.征集有效需求15条以上,编制重点产业需求清单1份;发布匹配性科技成果15项以上;举办产学融合会议或会企对接活动5场以上(至少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1次,项目路演1次)。

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以产品检测评估报告、产品和技术服务合同、推广应用证明、技术交易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为准。

5.促成重大技术转移转化,或调研报告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前述1-4项实施要求可适当抵减。(重大技术转移转化是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转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行业空白)。

(三)经费额度

每个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支持4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30日(2026年7月3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

二、申报主体

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主体不得超过3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要求的组织实施条件,配备专门团队(团队中至少有2名具备相关产业工作经验的专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资源,熟悉各旗县、园区产业发展状况,具有一定工作基础。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按照自治区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家单位重复申报。

(二)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经费使用需单独建账,禁止转包分包。

(四)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申报单位按照合同书进度推进项目,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科协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五)项目承担单位在申请项目结题验收前,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申报办法

(一)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组织申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内容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报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word版1份及盖章扫描件pdf版1份,文件名以“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发至邮箱nmgkxxhb@163.com。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0日17:00


附件: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李骞,杨涛;联系电话:6936252,6936087;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

 

 

责任编辑: 赵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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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2
来源: 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各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动员支持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区直学会”)以及盟市科协组织、高校院所聚合科技资源,围绕产业发展、技术挖掘、成果转化等开展科技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内蒙古科协决定组织实施“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科技服务项目”)并予以择优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方向

聚焦内蒙古重点产业布局,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园区企业一线,开展产业“全链条扫描”,重点剖析产业链的核心环节短板,提出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对策建议。依托“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积极桥接国家级学会的优质人才资源要素,组建“1+N”开放式服务团(1个首席专家领衔+N个细分领域专家),在园区企业开展需求挖掘、技术问诊、成果发布、成果匹配、对接撮合、人才培育、政策指导等定制化科技服务,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互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二)实施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以下内容:

1.充分发挥总部桥接作用,与盟市科协建立“双负责人”制度(盟市科协1名分管领导参与项目团队),引导至少5家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总部平台发布有效技术需求和可落地转化的技术成果。

2.按企业所需精准匹配专家,组建开放式服务团,形成服务合同,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服务不少于2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科技类企业。

3.征集有效需求15条以上,编制重点产业需求清单1份;发布匹配性科技成果15项以上;举办产学融合会议或会企对接活动5场以上(至少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1次,项目路演1次)。

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以产品检测评估报告、产品和技术服务合同、推广应用证明、技术交易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为准。

5.促成重大技术转移转化,或调研报告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前述1-4项实施要求可适当抵减。(重大技术转移转化是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转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行业空白)。

(三)经费额度

每个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支持4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30日(2026年7月3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

二、申报主体

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主体不得超过3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要求的组织实施条件,配备专门团队(团队中至少有2名具备相关产业工作经验的专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资源,熟悉各旗县、园区产业发展状况,具有一定工作基础。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按照自治区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家单位重复申报。

(二)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经费使用需单独建账,禁止转包分包。

(四)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申报单位按照合同书进度推进项目,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科协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五)项目承担单位在申请项目结题验收前,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申报办法

(一)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组织申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内容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报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word版1份及盖章扫描件pdf版1份,文件名以“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发至邮箱nmgkxxhb@163.com。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0日17:00


附件:科技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李骞,杨涛;联系电话:6936252,6936087;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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