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科协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经费检查和项目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二、验收范围
2025年39个学术交流项目、2025年38个能力提升项目(涉及的学会、协会、研究会见附件2、附件3)。
三、验收安排
本次验收工作分材料申报、形式审查、审计并出具验收结论3个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学会学术部委托第三方验收。
(一)材料申报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要求做好验收准备,于2025年12月5日前填报并提交各项目经费检查和项目验收材料1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提交至内蒙古科协401室;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nmgkxxhb@163.com,项目经费检查和项目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资料清单见附件1)。
(二)形式审查
学会学术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对材料不完整的学会提出审查意见。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受理验收申请。
(三)第三方审计
第三方审计公司负责对项目的绩效评价,逐项出具结论,自治区科协将依据结论确定项目尾款拨付。
四、相关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配合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未按项目合同书约定提交项目报告或未按期提交材料的,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或个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拒不配合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或逾期不开展绩效评价的,均按未通过处理,同时追究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
联系人:(李骞,6936252;贺沙沙,13171417033)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办公楼401室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