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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 10:30:19
点击量:0
来源: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1571”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科技创新,内蒙古科协立足“四服务”职责定位,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服务科技工作者项目

1.学术交流类

2.能力提升类

(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项目

1.会市合作类

2.会校合作类

(三)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四)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项目

各类项目内容、要求、资助额度等详见附件《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指南》。

二、组织方式

1.项目采取集中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组织实施,所有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经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综合评审、会议审定、公示后立项实施,并于11月上旬进行结题验收。

2.立项后,拨付80%的项目经费,后期根据日常监督和项目经费检查和项目验收确定剩余经费的拨付额度。

3.强化过程跟进和指导,确保按期结项(服务科技工作者项目、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并取得成果。

三、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包括业务主管科技社团和其他内蒙古科协团体会员科技社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社团,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一)科技社团党组织软弱涣散,未按时换届;

(二)科技社团履职不力,内部治理不规范、活力不足,长期不参加内蒙古科协会议活动;

(三)未通过2025年度项目验收;

(四)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资格审查需核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五)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权责;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合同任务。

(三)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留存完整项目资料及佐证,申请验收时同步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涉外学术交流活动必须按照自治区外事管理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批。

(五)同一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同一类别仅限申报 1 项。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请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书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指南.wps

          2.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书.wps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1月21日       

    

(联系人:李骞,董萱;联系电话:693625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邮箱:nmgkxxhb@163.com)

 

 

 

 

责任编辑: 赵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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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 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1571”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科技创新,内蒙古科协立足“四服务”职责定位,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服务科技工作者项目

1.学术交流类

2.能力提升类

(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项目

1.会市合作类

2.会校合作类

(三)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四)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项目

各类项目内容、要求、资助额度等详见附件《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指南》。

二、组织方式

1.项目采取集中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组织实施,所有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经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综合评审、会议审定、公示后立项实施,并于11月上旬进行结题验收。

2.立项后,拨付80%的项目经费,后期根据日常监督和项目经费检查和项目验收确定剩余经费的拨付额度。

3.强化过程跟进和指导,确保按期结项(服务科技工作者项目、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1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并取得成果。

三、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包括业务主管科技社团和其他内蒙古科协团体会员科技社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社团,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一)科技社团党组织软弱涣散,未按时换届;

(二)科技社团履职不力,内部治理不规范、活力不足,长期不参加内蒙古科协会议活动;

(三)未通过2025年度项目验收;

(四)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资格审查需核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五)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权责;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合同任务。

(三)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留存完整项目资料及佐证,申请验收时同步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涉外学术交流活动必须按照自治区外事管理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批。

(五)同一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同一类别仅限申报 1 项。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请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书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指南.wps

          2.2026年度内蒙古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项目申报书.wps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1月21日       

    

(联系人:李骞,董萱;联系电话:693625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邮箱:nmgkxx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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