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引导全社会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当“最美”,推动在全区科技界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在全区联合开展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与名额
(一)盟市科协推荐
各盟市科协与盟市委宣传部、科技局联合商定,向自治区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名。各盟市级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盟市科协申报。
(二)自治区级学会推荐
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三)高校科协推荐
各高校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名。
(四)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推荐
各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名。
二、活动安排与步骤
(一)组织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推荐单位按照《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工作提示》(见附件1)要求,结合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要按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报送材料(4月17日前)
1.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评选过程),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被推荐人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同时插入推荐表内)、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此项可待正式入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后再提交),所获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4.照片要求:电子版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上述所有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三)评选发布(4月下旬)
主办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名候选人作为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在主流媒体公开发布。
(四)集中宣传(5月至6月)
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牵头,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对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五)深入学习(持续开展)
各盟市科协、各学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典型访谈等活动,运用短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进企业、进院所、进校园、进网站,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汲取精神力量,投身创新实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导向。各推荐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协同联动,共同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挖掘并动态报送典型线索,全力保障采访拍摄工作,生动展现科技工作者的时代风采,弘扬科学家精神。
(三)严格评选程序。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发扬民主,保证质量。推荐人选要以政治立场、工作实绩和职业操守为衡量基准。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于4月17日前将《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等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各2份邮寄至内蒙古科协,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内蒙古科协邮箱。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科协宣传联络部
联系人:包明哲
联系电话:0471-6936137
电子邮箱:nmgkxxlb@163.com
附件:
1.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工作提示.wps
2.2026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wps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