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锚定科技强区建设目标,凝聚引领企业科技工作者为“十五五”建功,扎实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内蒙古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开展科技助企行动,团结引领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对接企业科技需求和破解技术难题,通过强化园企科协组织赋能和组织举办各类创新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企业科技工作者、一线产业技术工人和全区科协系统干部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园企科协组织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机制。在“园企科协办事大厅”统一办理园企科协注册、备案等事宜,走进园区和企业开展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积极引导园企科协了解科协组织,推动完善园企科协内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其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对接各类技术和人才资源、交流合作等提供支撑,形成以园企科协为纽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网络。
(二)发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作用,激发创新服务活力。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平台作用,着力搭建协同创新、科学普及、产学研合作交流、建言献策平台,积极开展企业需求征集、需求对接、科技成果推介、创新方法培训与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激发科协组织活力,推动企业创新服务工作再上台阶。
(三)汇聚人才智力,强化创新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工作者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能动作用,把园区和企业科协的力量凝聚起来,与专业学会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打造“产业大脑”。这个大脑连接“智慧科协”,数据互通,让创新的思想、创业的行动和创造的新产品碰撞、循环。举办创新方法、知识产权、创新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培养创新型技术人才;推动科技专家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组织企业科技人员参加区内外创新合作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用足创新工具。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盟市、旗县(市、区)科协
各园区科协、企业科协
四、活动内容
(一)专题讲座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科技创新发展、企业发展相关理论;
2.我国产业发展形势及企业创新的宏观环境和突破路径;
3.“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平台运用;
4.科技政策落地宣讲解读;
5.创新方法宣讲推广、项目辅导和应用实践;
6.技术经理人培训;
7.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博士创新站等资源推介;
8.其他企业需求内容。
(二)互动交流
1.“科创会客厅”科技成果推介与对接;
2.现场解读答疑,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见效;
3.博士创新站与科技小院交流互动。
(三)考察调研
1.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需求挖掘分析,推动精准对接;
2.园企科协走访调研、交流研讨;
3.各盟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政策落地情况。
五、活动安排
(一)各盟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活动对象:
(1)各盟市科协系统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2)已建园企科协负责人;
(3)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央企、国企、民营企业500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微企业科研管理人员、科技工程师、一线产业工人等科技工作者。
(注:后两类对象要占到活动总人数的80%以上,自治区十大产业企业要占到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
2.时间(时长):3-11月(1-3天)
3.地点:各盟市
(二)对外交流活动
1.博士创新站与科技小院交流活动;
2.区内外交流合作与成果推介活动;
3.组织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园区科协、民营企业科协、国有企业科协负责人提能行动主题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盟市要抓好统筹资源,联合当地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运用好“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平台、创新方法大赛、中国科协企业科协资源清单、园企科协办事大厅等平台资源,科学有序地开展活动,更好推进整体工作。
(二)增强活动效果。结合当地实际,结合园区、企业在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内容以“政治引领+业务培训+调研+需求对接”有机结合,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企业参与感和获得感。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活动评估总结。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作用,深入诠释自治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注重典型宣传、信息报送,引领园区企业科技工作者争先创优、奋发进取,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四)其他要求。举办活动前10日内,填写《2026年度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内蒙古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活动期间,由内蒙古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协调邀请并带领专家团队前往活动地点,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不向园区、企业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活动期间专家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内蒙古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承担。各盟市组织单位负责场地及活动期间其他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丽丽
电 话:0471-6939381
邮 箱:zzqkczx@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30日




2026年内蒙古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