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并通过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的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武利民(工作单位:内蒙古大学),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
闫斌啸(工作单位:五原县科学技术协会),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471-6936118;传真电话:0471-6290014
来信请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200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5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