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22〕19号)和内蒙古科协《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科协普字〔2022〕12号)等精神,我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21个旗县(市、区)被确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创建期为1年。按照中科协要求,我区科普示范县认定推荐工作主要采取旗县自评、盟市审核、自治区科协检查验收、公示、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等程序开展。
今年7-9月份,自治区科协组织纲要成员单位、高校专家等组成检查组对我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二连浩特市因自身原因放弃创建工作。检查组对其他17个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海市海勃湾区二地进行了线上检查验收。检查组本着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通过现场查阅佐证资料、重点谈话、实地查看、临时抽查、听取汇报、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认真评议和打分,得出各科普示范县的得分和排序,经自治区科协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排名前16位的旗县(市、区)为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拟推荐单位,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
联系人:敖海云
联系电话:0471—6936084 13754093475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504室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拟推荐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