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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1:34
点击量:1587
来源: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持续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优秀科技社团,服务“科技兴蒙”和“科创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内蒙古科协继续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学术交流活动品牌影响力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度、认可度高。学会主办学术期刊在学科领域具有高影响力,原创高水平成果首发多。汇集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各类资源,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有效服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二)提升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学会集合专家智慧,组建智库服务团,开展立法咨询、专业报告、政策解读等。科技工作者建议、行业报告等采纳率高。积极开展技术标准、规范研制发布,得到行业社会和政府部门认可采纳。科普工作体系健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专业化水平高,着重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三)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建有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之家,具备完整会员库,会员服务机构及制度完备。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选树宣传学会优秀典型。搭建各级各类、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特别是面向青年人才的培养、服务、平台和项目。

  (四)提升学会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党建强会,建设“五强党支部”。创建符合科技社团特点、面向基层一线的党建强会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拥有高质量、专职化运营团队。资金筹集和运营能力高,获得政府部门专项支持多,提供服务收入占比高,可持续竞争力强。

二、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取消申报资格:

(一)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二)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

(三)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凡未按时换届并未办理延期换届手续的学会,延期2年未能换届的学会,换届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二)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及附件1《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书》和附件2《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按照通知要求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

(四)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自评打分表一式3份,于2023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同时报送申报书、自评打分表PDF版至nmgkxxhb@163.com,逾期视为未报。

(五)财政经费补助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

附件:1.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书.doc

         2.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高婷婷 朱淑媛;联系电话:6936807,6936252;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9、401室 )


 

 

 

责任编辑: 韩乌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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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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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 学会学术部

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持续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优秀科技社团,服务“科技兴蒙”和“科创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内蒙古科协继续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学术交流活动品牌影响力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度、认可度高。学会主办学术期刊在学科领域具有高影响力,原创高水平成果首发多。汇集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各类资源,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有效服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二)提升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学会集合专家智慧,组建智库服务团,开展立法咨询、专业报告、政策解读等。科技工作者建议、行业报告等采纳率高。积极开展技术标准、规范研制发布,得到行业社会和政府部门认可采纳。科普工作体系健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专业化水平高,着重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三)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建有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之家,具备完整会员库,会员服务机构及制度完备。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选树宣传学会优秀典型。搭建各级各类、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特别是面向青年人才的培养、服务、平台和项目。

  (四)提升学会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党建强会,建设“五强党支部”。创建符合科技社团特点、面向基层一线的党建强会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拥有高质量、专职化运营团队。资金筹集和运营能力高,获得政府部门专项支持多,提供服务收入占比高,可持续竞争力强。

二、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取消申报资格:

(一)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二)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

(三)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凡未按时换届并未办理延期换届手续的学会,延期2年未能换届的学会,换届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二)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请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科协官网(http://www.imast.org.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及附件1《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书》和附件2《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按照通知要求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

(四)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自评打分表一式3份,于2023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同时报送申报书、自评打分表PDF版至nmgkxxhb@163.com,逾期视为未报。

(五)财政经费补助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准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

附件:1.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书.doc

         2.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高婷婷 朱淑媛;联系电话:6936807,6936252;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9、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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